学生处、团委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学生处
(一)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工作职责(0898-65344821)(二)学生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执行学校的规定,在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
2.负责制定分管工作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草拟分管工作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
3.负责审定分管的各类工作报告、报表等。
4.开展工作调研,草拟、修订、落实分管工作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5.协助处长做好各类学生工作评估及考核等。
6.负责指导各学院调查处理学生各类事故和负责学生违纪处分工作。
7.负责学生的养成教育,协助处长做好学生的安全和稳定工作。
8.分管团委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科的工作。
9.协助处长,完成学校其他工作任务。
(三)思想政治教育科(0898-65330279)
1.掌握学生动态,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负责开展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3.负责思想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考核。
4.负责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处网站建设与维护。
5.负责学生各类专项教育工作,如安全教育(节前安全)、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禁赌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6.负责学生处分及评先评优等工作。
7.负责学生工作管理制度、学生手册汇编和完善。
8. 负责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和上报处理工作。
9. 负责学生各类思想教育材料收集和归档工作,并对接省教育厅思政处的工作。
10.协调好相关部门,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学生事务管理科(原综合科、学生档案科)(0898-65330279)
1.负责学生工作相关会议会务、记录工作。
2.负责起草学生处年度工作总结以及计划。
3.负责学生基本信息库的更新。
4.负责学生处(团委)的资产管理、部门考勤报送。
5.学生档案的接收、建设、管理和转递工作。
6.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学生体检、保险理赔、城镇医疗等办理工作。
7.学生处公章管理、学生请假、证明等手续的办理。
8.负责学生离校清单和申请休学、退学、走读材料的审核工作。
9.做好学生处(团委)的纸质文件传阅、电子文件等的归档工作。
10.协调好相关部门,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8-65330279)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年度资助工作计划与总结。
2.负责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5.负责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登记与贷款报表等的报送工作。
6.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信息收集和渠道开拓工作。
8.负责指导大学生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工作。
9.负责对接省资助办的工作,其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的工作。
10.协调好相关部门,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学生心理咨询中心(0898-65330279)
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专题讲座。
2.负责指导心理协会、心理健康宣传周等活动。
3.负责对学生进行团体和个别心理咨询。
4.开展学生心理普查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开展学生各项心理调查和课题研究活动,撰写调查报告。
6.负责建立在校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与处理机制。
7.协调好相关部门,完成部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学校团委
(一)综合宣传科(综合办公室)(0898-65329691)
(二)校园文化科(艺术指导中心)(0898-65329691)
1.负责社团联合会、艺术团,
2.负责校外文艺比赛项目组织和培训
3.负责校内大型活动(迎新晚会、毕业晚会)
4.负责社团文化节的策划和组织
5.协助各类评选(团总支五四考评、五四评选、养优之星评选)
6.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实践科(志愿服务中心)(0898-65329691)
1.负责学生会、学生志愿服务联合会
2.负责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含“三下乡”)
3.负责校外体育比赛项目组织和培训
4.负责校内各项文娱活动(篮球赛、歌手大赛、辩论赛、知识竞赛、主持人大赛等)
5.负责“志愿海南”网络平台管理
6.协助各类评选(团总支五四考评、五四评选、养优之星评选)
7.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