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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及推选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8-03-21 00:00:00  发布人:xsc  浏览量:141

转发关于评选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及推选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管理办法》(琼教〔20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评选“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及推选“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

一、评选组织机构

海南省教育厅

二、评选(推选)的范围和对象

(一)“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省内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已获得往年省级“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三、推荐条件

(一)“2017年度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1.政治信念坚定。

2.师德师风优良。

3.专业能力过硬。

4.育人实效突出。

5.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评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

(二)“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

除具备“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外,原则上还应获得过“海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请有意报名的辅导员于明天(3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报名材料上交至学生处王登辉。

具体要求见附件。

琼教思政[2018]16号 2.doc

2018-03-19-10-39-59-01.pdf

                                                 学生处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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