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积极创建平安文明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的日常管理,规范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的停放秩序,预防事故发生,保证校园交通安全,现就规范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电动车及自行车在校园管理要求
(一)学校对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实行准入管理制度,进入校园的电动车及自行车应服从安保人员管理,按指定位置集中有序停放。
(二)禁止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三)电动车在校园内应慢速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四)保安人员对电动车、自行车行驶速度、停放位置进行检查,对违规车辆进行纠正、教育,屡次不改者禁止进入校园或将违规车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因上下课期间人流量过多,原则上学生的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在上下课期间在校园内骑行,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六)学生不得骑无牌、无证,改装的电动车。
(七)所有电动车不准在楼道停放,严禁在楼内充电,电动车、自行车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对违规停放者进行处理。
保卫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