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11:39:12  发布人:xsc  浏览量:2

各学院:

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疫情管控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疫情管控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暑假期间,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一)开好假期主题班会。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开展主题班会,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强化纪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生参与治安事件、诈骗、传销以及离岛免税套代购等违法行为;预防学生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督促学生注重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要结合夏季易发流行病和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点,所有海南籍学生无极特殊情况不得离岛,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申请离岛学生实行一人一案动态管理;继续动员、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所有学生应接尽接;出岛学生回岛前二十天,需按照海南省疾控中心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各学院要及时统计离岛学生返校计划,根据疾控部门要求做好一人一案工作。

(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管理台账。要将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溺水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做到不饮酒驾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注意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疾病。教育学生在个人外出时,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提醒学生假期注意用电安全,并做好用电知识、消防自救知识科普工作;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各班级学生需签署2022年暑假安全承诺书》,辅导员与学院党支部书记(负责人)签署《承诺书》(安全工作履行情况承诺书),学院党支部书记与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签署《承诺书》(安全工作履行情况承诺书)相关材料交学生处保存。         

(四)做好留校生宿舍管理工作各学院于本月24日前,将学院留校学生名单及材料报学生处。各学院要安排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留校学生需签署《暑期留校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各项管理规定,保持正常生活学习秩序,按时作息,严禁夜不归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藏管制刀具;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等外接电源切断,做到不留隐患。值班人员每日对留校学生进行晚点名及晨午晚检工作,如有发热学生,按校内发热学生处置流程,核酸检测单独隔离等待结果。值班人员每周走访一次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留校状态及情况,以便及时解决学生诉求和实际困难。辅导员需与家长保持联系,随时汇报留校学生情况。

三、及时清查返校情况

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各学院要在返校后第二天上午将返校情况汇报给学生处。

四、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学院书记、辅导员老师在假期期间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响应及时,处置迅速。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11:00前将安全教育材料和假期值班表交至学生处,辅导员要通过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将暑假学生安全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对重点关注学生做好家校联系,将要求和内容传达给监护人。

 

保卫处应急电话:0898-65327110

学生处应急电话:0898-65330279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    

                        2022年6月21

核发:xsc 点击数:2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