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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海工商学〔2017〕10号
日期:2017-09-27 00:00:00  发布人:xsc  浏览量:476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五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院校)的通知》(琼财教[2017]138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国家级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以及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详细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长:陈立丽

副组长:邢琼勇

 员:王秀兰  毛巧奕            

邹亚男          衣彦威  孙静辉

苏薇薇  周小雪  王鹏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审核报送各学院提交的评审材料。

(二)各学院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议工作组(建议与贫困生建档以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小组一致),负责本学院国家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国家级别奖助学金项目及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4000元/人

国家一档助学金:3500元/人

国家二档助学金:2500元/人

三、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各项奖学金在2015级、2016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评定;助学金在全体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评定。

(二)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但要兼顾学生的表现及学习成绩。

(三)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基本评定条件参照《大学导航》(最新编印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条件》(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可同时申请奖助项目一览表》(附件3)。

四、评定程序

(一)各学院评议工作组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奖助评选,并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根据名额分配,讨论决定拟推荐学生名单,会议过程需有详细记录,推荐材料需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名单经学院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10月19前报送给学生处办公室

(二)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的材料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交评审材料。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送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四)1030-11月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定各类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应按《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海工商[2010]31号,2016年7月1日修订)文件要求执行,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

(二)在评定助学金工作中,应特别关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既要坚持评定条件和原则,又要灵活掌握,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三)各学院应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要求等额上报各项奖、助学金的初审名单。要切实把工作做细,注意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整体考虑,专业分明,严禁将指标平均分给每个班级。

(四)在评定助学金之后退学的学生,助学金不予发放,其名额由退学学生所在的学院补报;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助学金暂不发放,学生复学后再予以发放;应征入伍的学生按照原核定金额发放。

(五)切实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各项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项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公示制度”;严肃纪律,不讲私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挟带私情和打击报复。

(六)学校开通奖助学金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若有异议,应于11月4前拨打电话0898-65336159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gsxsczz@163.com反映情况,也可以直接到行政大楼八楼纪检监察办公室当面反馈

 

附件: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条件.xls
附件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可同时申请奖助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4:国家级各项奖助学金申报材料清单.xls
附件5: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海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7:海南省高校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8: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9: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0:海南省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1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927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9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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