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管理 >> 评优评先 >> 详细内容
 
评优评先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8 11:38:29  发布人:xsc  浏览量:135


各学院:

树立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暂行)》(海工商〔2011〕28号及学校毕业生工作统一安排,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我2018届全体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共计 103 名。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管理学院: 35 

建筑工程学院: 20 

旅游艺术学院: 23 

信息工程学院: 11 

汽车工程学院:7 

海洋学院: 7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政治思想品德好,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在校两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10%以内。

(三)在校期间通过大学英语A/B算机一级考试。

(四)在校期间考取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及专业活动。

(六)在国家、省、市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有影响力,为学赢得荣誉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一)开展宣传。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开展,并根据毕业生人数的5%,给各学院分配当年优秀毕业生指标。

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向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宣传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学院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查,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在校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四)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审核。

(五)学校领导审定。

四、时间要求

学校时间:201864日-6月7日。

各学院请于6月4日前将《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办公室。《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联系人:王登辉,联系电话:65330279)。

五、表彰

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要求

各学院应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要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对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附件: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5月7



核发:0 点击数:135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