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秋、国庆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预防、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中秋、国庆假期(10月1日—10月8日)期间,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注重实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加强管理,从严要求
(一)各学院要采取线上、线下主题班会、直播班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学生当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运用多种手段,传达安全知识、警示提醒等信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强化纪律意识、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治安、消防、诈骗、传销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学院要结合易发流行病和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点,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关于学校疫情防控教育相关要求,做好相关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督促学生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注意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疾病。教育学生在个人外出时,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各学院要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点。教育引导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提醒学生在家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学生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做到毫不松懈、警钟长鸣,落实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五)在校留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宿舍内严禁酗酒,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后勤处宿管科要对学生宿舍加大巡逻力度,及时检查宿舍门窗、门锁及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盗窃及火灾现象。
(六)着重做好2018级学生实习教育管理工作,对未返校的2018级学生,各学院要做好信息跟踪工作,多途径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就业求职安全、防范抵制非法传销等,确保离校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
三、做好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要在假期期间要掌握学生动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地解决。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妥善处理。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1:00前将假期安全教育材料和假期值班表上报学生处王登辉老师处,辅导员要做好线上主题教育,通过QQ群、微信群、直播等各种线上方式将安全教育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