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3﹞19号)和《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学段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海工商学〔2023〕2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与推荐,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现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11月3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11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行政7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表.xlsx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