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勤助〔2017〕6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与推荐,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现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11月3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11月1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行政7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表.xlsx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