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海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2〕45号)文件及相关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初审,学生处复审,现将高职海南省生源地残疾学生免学费住宿费申请学生名单(第二批)公示3个工作日(3月3日—3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3月5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行政7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4-2025学年高职海南省生源地残疾学生免学费住宿费公示表(第二批).xls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