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海工商财〔2023〕3号)文件内容,经过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特批通过,现将第一批临时困难资助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3月12日-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3月18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序号 | 年级 | 学院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1 | 2024 | 卫生健康学院 | 药品生产技术 | 202431050115 | 韩同峻 |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