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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
日期:2017-12-08 00:00:00  发布人:xsc  浏览量:298

各学院: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全国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为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或学工人员将论文以及《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于1215日前提交学校审核。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2.学校推荐:学校将组织论文评选和推荐。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4.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学生处   

2017128

 附件1: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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