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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 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5-25 14:11:58  发布人:xsc  浏览量:85

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

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为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至12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内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此,省教育厅制定了《海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

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中宣部、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书记刘赐贵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广大干部师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筑牢全省教育系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重点工作

在《2018年海南省教育系统行政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治学习方案》《海南省教育厅2018年机关公务员学法计划》工作要求和计划基础上,增加宪法学习内容,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机关、进课堂、进校园,营造崇尚宪法权威、领悟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宪法

党委(党组)书记是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第一责任人。省教育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研讨等方式带头学习宪法,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宪法的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二)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宪法

省教育厅继续举办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暨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部分)考试,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纳入培训和考试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11月

(三)组织校长(园长)学习宪法

省教育厅继续组织2期全省中小学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班和1期全省幼儿园园长依法治园专题培训班,专门安排宪法学习课程;省教育厅各处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单位开展的各类校长(园长)培训中安排宪法学习内容。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及相关处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四)组织教师学习宪法

1.面向中小学教师征集宪法教育课件,丰富宪法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关于宪法教育的积极性。内容主要包括适用于中小学宪法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课堂教学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等(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活动时间:2018年5月15日-10月12日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思政课比赛、法治课评选等多种形式中融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教师全员学宪法。继续加强法治教师培养培训,发挥“国培计划”引领示范作用,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五)组织青少年学习宪法

1.推动宪法教育进课堂。按照宪法修正案内容,完善我省课程教材中有关宪法的内容。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挖掘宪法教育的知识点和切入点,改进教学方式,做到全学科渗透、多学科协同。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督促职业学校开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增加宪法相关教学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加强宪法研究阐释力度,支持宪法相关学科发展,建设“宪法学”精品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宣讲活动。省教育厅成立全省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继续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与广大师生共同学习宪法、宣讲宪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依托全省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资源和本单位人才优势,主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6月-10月

3.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精心谋划和筹备组织海南省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积极动员学生广泛参与,评选出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5月-12月

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制定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组织师生登陆普法网参与直播活动,增强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时效性,活动方案于2018年11月4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省教育厅确定一个主会场与教育部普法网联网,同步开展宪法日升国旗、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4日

5.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各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演讲和征文比赛、升旗仪式、开学及毕业典礼、班队会、党团日、法制宣传栏、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与图书馆、博物馆和所在地部队等多方联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各学校

活动时间: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省教育系统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研制工作方案,明确思路举措;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二)坚持全面准确。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将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与全面完整地把握宪法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国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和辉煌成就、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坚实思想基础。

(三)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兼顾运用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公告栏等传统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和地方民俗节日等节点,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座谈会、宪法宣誓、宪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四)注重转化运用。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宪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推动党员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切实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落实机制。各单位要将宪法学习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纳入2018年度重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要深化与宣传、文化、司法等部门合作,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注重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及时总结经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中学要将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反映出的问题和其他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可附图片、视频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及时报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闫治;电话:65376466;电子邮箱:hn653764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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