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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30 15:25:13  发布人:xsc  浏览量:1

各学院:

为选树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发毕业生爱校荣校,结合学校毕业季工作实际,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刘  骞

副组长:宋金易慧、倪小凤

组  员:史克华、苏微微、韩  伟、王鹏程、张晓雪、宝晓鹏、王静楠、黄  薇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我校2026届全体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优秀毕业生共计108其中智慧健康学院28人,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22人,数字财经学院18人,旅游艺术学院16人,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12人,交通工程学院12人。

三、评选条件

(一)普通大专五年一贯制学生

1.遵守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政治思想品德好,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在校两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年级前10%以内。

3.在校期间通过大学英语A/B级或计算机一级考试,或考取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含1+X证书、行业认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文艺体育类、志愿公益类等活动(附第二课堂成绩单或活动记录)。

5.具备任意以下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在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3)具有相应影响力,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者。

6.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积极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可替代第2条、第3条中的其中一项。

7.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择优推报。

(二)四类学生

1.认真完成学业课程,积极参加学校线下授课、送教送考活动等。

2.积极配合学院相关工作,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校园活动。

3.就读我校期间,在本职岗位工作表现突出、取得相应成绩的可优先推荐。

4.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择优推报。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宣传。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开展,统一分配名额。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向本学院所有毕业生宣传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报。

(二)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成绩单、技能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学院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查,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在校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

(四)学校复审。学生处复审学院推荐提交的优秀毕业生资格和材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评选时间

(一)各学院须在5月9日前完成学院评选,并在5月11日16:00前将《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附相关佐证材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统一交至学生处思政科,并发送《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至学生处思政科。

(二)学生处将于5月15日前完成学校复审公示工作,确定最终名单。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要公平、公正、公开,同时以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对毕业生的文明离校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附件: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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