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寒假将至,为保障留宿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假期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特对2017年寒假学生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学生留宿工作,严格审核学生留校原因,切实加强管理。
二、为便于安全管理,留宿的同学,经家长同意后必须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寒假假期学生留宿申请表》(附件一)和《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寒假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附件二),各学院审批同意后,按填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寒假假期留宿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三),于2016年12月23日16: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联系电话:65330279)。材料不齐、未经家长同意、未经二级学院批准的同学不予留宿。
三、学生处将根据学生公寓空床位等情况对各学院批准的同学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学寒假可留宿。
四、所有留宿学生纳入正常管理。留宿学生不得晚归、未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寒假留宿期间违规违纪按《大学导航》等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学院要加强对留宿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请各位同学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贵重物品(包括电脑、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注意人身安全,注意防盗防火。
六、寒假留宿寝室将根据各学院意见,由有后勤处宿管科统一安排。留宿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14日。其他未办理留宿学生应在12月30日前离校。
学生处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一: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寒假假期学生留宿申请表.doc
附件二: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寒假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三: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寒假假期留宿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