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走读学生随访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辅导员:
为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确保我校走读学生居家生活、学习及安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校走读学生随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走访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6月28日
二、走访对象
所有在校走读生
三、走访范围
现居住地在海口市内的走读学生
四、走访内容
走访工作由各学院书记指导,带班辅导员具体执行。走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学生安全情况:了解学生的居住环境是否安全,居住人员情况,确认走读手续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二)学生学习情况: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心理状态。
(三)学生家庭情况: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学习、纪律、日常表现等情况,耐心倾听家长诉求与建议,解答家长疑问。
五、工作要求
1.结合学生课程安排、地域分布情况,合理错峰安排走访,确保走访实效。通知学生随访时间和地点,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2.认真记录随访内容,拍照留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后续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3.随访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能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支持。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4.走访结束后,各学院要全面梳理走访情况,汇总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排查出的情况立即督促整改,对学生各类困难和问题持续跟踪帮扶。
六、材料提交
(一)总结汇报:走访工作结束后,辅导员需填写《校外走读学生随访工作信息登记表》,并整理走读生的随访记录和相关佐证照片形成统一报告,报送至各学院干事汇总。
(二)材料提交:6月30日前,以各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以及纸质版的《校外走读学生随访工作信息登记表》和《走访工作总结》(均需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各学院干事整理后把材料报送至学生处陈莉莉。(注:文件命名为“校外走读学生家访工作材料--XX学院”)
附件:校外走读学生家访工作信息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