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毕业生离校前须将其学生证加盖注销章,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完成此项工作。 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学生干事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00前至行政大楼一楼学生处办公室领取注销章,并按下图所示为毕业生办理学生证注销工作。
2、办理学生注销工作时,请填写《2017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学生姓名”、“学号”可根据毕业生花名册整理后打印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注销”、“是否丢失”对应一列中用“√”标记。) 如学生证丢失,请下载附件中的《毕业生学生证遗失证明》,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017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与《毕业生学生证遗失证明》纸质版,请于6月15日下午16:00前送交学生处。 3、为方便2017届毕业生顺利回家,现将《应届毕业生购票证明》一并上传,学生可持该证明购买最后一次半价乘车优惠票。 祝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2017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xls
学生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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