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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工商团[2017]20号关于授予张琦等10名同学第二届“养优之星”荣誉称号的决定
日期:2017-11-30 08:53:23  发布人:xsc  浏览量:127

各学院、各部门:

为弘扬我校养优学子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发挥其榜样的导向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传递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从2017年3月-10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励志青春 闪耀校园”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二届“养优之星”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通过个人自荐、师生他荐、各学院和机关职能部门推荐、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推荐的方式广泛征集候选人,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校园广播、宣传通告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了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本次评选通过网络投票结合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审,并提交第二届“养优之星”评审委员会论研究,现决定授予张琦等10名同学为海南工商职业学院第二届“养优之星”荣誉称号;决定授予王宁等8位同学第二届“养优之星”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奋勇争先,再创佳绩,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校广大青年学子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践行“养优”校训,争做具有优秀之品德、优容之胸怀、优良之习惯、优异之学业的养优学子,书写青春建功中国梦的新篇章。

海工商团[2017]20号关于授予张琦等10名同学第二届“养优之星”荣誉称号的决定.doc




共青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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