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毕业生离校前须将其学生证加盖注销章,请各学院于6月15日完成此项工作。
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用本学院注销章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市将学生本人学生证进行注销,注销章同去年的一样(用完后请归还回学生处)。
2、办理学生注销工作时,请填写《2018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填写说明:“学生姓名”、“学号”可根据毕业生花名册整理后打印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注销”、“是否丢失”对应一列中用“√”标记。)
如学生证丢失,请下载附件中的《毕业生学生证遗失证明》,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018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与《毕业生学生证遗失证明》纸质版,请于6月12日下午16:00前送交学生处。
3、为方便2018届毕业生顺利回家,现将《应届毕业生购票证明》一并上传,学生可持该证明购买最后一次半价乘车优惠票(已购买过火车磁条的外省学生)。
祝毕业生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联系人:王登辉 联系电话:088 -65330279
学生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