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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端午节”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04 11:51:34  发布人:xsc  浏览量: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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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端午节”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根本,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1、各学院要采取专题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当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运用板报、短信、QQ群、微信等多种手段,传达安全知识、警示提醒等信息,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雷电、饮食卫生、网络诈骗以及在河流、湖泊附近容易引发事故及人身、财产安全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纪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学院并于66日中午之前将班会材料交至学生处思政科。

2、原则上不允许各班级、各类学生组织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学生个人参加外出旅游或其他活动,应随时保持与辅导员、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无营运牌照的各种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在宿舍区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抽烟、酗酒、大声喧哗、抛洒杂物、进入异性宿舍、留宿他(她)人、赌博、参与和组织传销、个人经商、寻衅滋事等。后勤处宿管科要加强巡查,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夏季为溺水事故多发时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教育引导学生不到不安全的场所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得个人独自游泳,不到危险的水库、海边等地游玩,特别是不能到南渡江边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三、及时清查返校情况

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统计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四、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学院书记、辅导员老师在假期期间要掌握学生动态,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安排人员电话值班,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出现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及时地解决。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反馈至学生处,由学生处反馈给校领导。

学生处联系人:王登辉,联系电话:17889883955

保卫处应急电话:0898-65327110

学生处应急电话:0898-65330279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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