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校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2021-2022学年“攀丹书院”奖学金、学校一等奖学金、学校二等奖学金、学校三等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工作者奖学金以及2022-2023学年学校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同国家级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一致),负责校级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审核报送各学院提交的评审材料。
(二)各学院要成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议工作小组(建议与贫困生建档以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小组一致),负责本学院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奖助学金项目及金额
“攀丹书院”奖学金:5000元/人
学校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学校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
学校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学校优秀学生工作者奖学金:500元/人
学校助学金:1500元/人
三、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各项奖学金在2020级、2021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评定;助学金在全体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中评定。
(二)助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但要兼顾学生在校表现。
(三)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基本评定条件参照2021年学生处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评定程序
(一)各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奖助评选,完成学生评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评审材料交学生处审核。
(二)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推荐的材料后,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材料并进行评议。
(四)4月10日-4月12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校级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定各类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院应按《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暂行)》(海工商学〔2021〕21号)文件要求执行,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
(二)在评定助学金工作中,应特别关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既要坚持评定条件和原则,又要灵活掌握,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三)各学院应根据《校级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要求上报各项奖、助学金的名单。要切实把工作做细,注意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整体考虑,专业分明,严禁将指标平均分给每个班级。
(四)切实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定的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各项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项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的学生。各学院要严格评审程序,严肃纪律,不讲私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挟带私情和打击报复。
(五)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奖助学金材料须在3月30日前交学生处审核。
附件: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奖助学金申报材料清单
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攀丹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表
5.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表
6.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7.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