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五年一贯制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简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提高受理效率,缓解受理高峰期压力,现就做好我校2023级五年一贯制学生助学贷款预申请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5月18日。
二、预申请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纳入预申请范围:
(一)中职阶段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学生。
(二)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
(三)城乡低保对象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四)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病故军人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
(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七)中职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助学贷款预申请宣传工作,通过主题班会、网络宣传等方式向学生说明预申请流程及作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及申办流程,明确还款义务,告知还款方式(具体参照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
(二)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将预申请学生名单按类型汇总成《学生预申请汇总表》(附件3)。
(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名单,于5月18日前将《学生预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
附件3:《学生预申请汇总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