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推进学生宿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住房管理
(一)严格宿舍管理制度,全校学生都必须在学生宿舍住宿。
(二)学生宿舍住房由宿管科统一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占用和调整宿舍作其他用途。
(三)实行按二级学院、年级、班级相对集中住宿的原则,由宿管科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
(四)各宿舍楼由宿管科指派管理人员负责本楼一切事务管理。
(五)毕业生应文明离校,交房实行接力移交制度,最后一位离校同学对室内公物负责,宿管员验收。
(六)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后应马上离校,不得继续占用住房。
二、公共财产管理
(一)学生宿舍公共财产包括床铺、桌子、凳子、书架、衣柜、电风扇、饮水机、空调、热水器、门窗等。后勤处负责公用物业的配置和维修,宿管科负责日常管理。
(二)宿管科对宿舍物业建立档案,使帐、物、卡三相符。
(三)不得在家具、墙、门上乱写、乱画、乱刻;不得随意搬动、拆卸和损坏室内公物。不得用脚踢门,开关窗户要小心,室内公物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登记维修。如有丢失、人为损坏者,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赔偿按当时家具的添置价执行;
2.故意损坏的,按维修成本或原价两倍罚款。
(四)自觉爱护学生宿舍区域的消防、广播器材、垃圾桶、洗衣机等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如有损坏者,按公物原价赔偿。
(五)学生在校期间对宿舍用品负责,入住时由宿管科宿管员入户登记造册,学生要爱护宿舍内所有公物,属自然损坏的,给予维修;人为破坏的,按价赔偿。室内公物管理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在查不出原因或责任人的情况下,由同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赔偿。
(六)毕业生离校时,宿管科统一查验宿舍内的公物及所有公共设施并予以公示,合格者可按期毕业离校。否则将暂缓发放毕业证,待处理完后,方能准予毕业离校。
三、水电管理
(一)严禁私自接电线和电源插座,严禁在室内外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电扇、电灯等电器及设备上挂衣物、节日装饰等。违反者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二)严禁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电热棒、电饭煲、电炒锅、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电器。严禁学生在学生宿舍使用各种炊具自做饭菜。违反者,除没收电器外,还按规定予以纪律处分;造成物业损坏的,按物业原价两倍赔偿。
(三)凡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电表、电线等设施毁坏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对由此造成的停电后果负责。
(四)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做到人离随手关水关电。宿舍无人时,电灯、电扇和水龙头未关或学生洗衣时,开多个水龙头的,一经发现,第一次通知寝室长,第二次通报批评。凡两次(含两次)以上人离开宿舍未关水电造成损坏的,报修时视损坏程度收取相应的材料费。
(五)寝室实行每周日至周四23:30,周五、六24:00统一拉电闸熄灯制度。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
(六)宿管科对学生宿舍用电制度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生宿舍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生和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生宿舍,必须持相应的有效证件,验证后方可进入。禁止学生进入异性宿舍,特殊情况下,经值班室人员同意方可入内。值班员佩带工作证。
(二)外来人员如要进入寝室,必须在值班室验明身份证件,办好会客登记手续后,方可由被找学生或同寝室同学带入并送出。
(三)学生必须在学校住宿并按时休息。熄灯前未归寝的视作晚归;次日2:00前未归寝的视作未归。
(四)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他人。对留宿他人的学生批评教育,予以纪律处分。
(五)禁止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
(六)严格钥匙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不得随意到值班室拿钥匙开门;如遇钥匙丢失,学生不得自配,应及时报告值班室换锁或重配钥匙,丢失钥匙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七)宿舍区每天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凡违反作息时间的,值班室管理人员有权查问;若无正当理由,值班老师有权禁止其出入宿舍。
(八)查房制度
1.每天晚上熄灯前半小时,为宿管科和学校自律委员会查房时间,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在此期间,查房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点名,如学生既未在宿舍,当天晚上又未及时持有效证件到所在楼栋值班室登记销名的,一律作未归处理。
2.凡未按宿管科安排的房间和床位居住,属本人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而造成查房时出现未归等问题的,自行承担责任。
3.凡已到二级学院里办理正式请假手续但未及时到所居住的楼栋值班室登记备案的,查房时一律视作未归。
4.查房时,如需要同学出示证件,宿舍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属本人不配合查房人员工作或点名时不予理睬未应答的,视作未归。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相关工作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内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区域的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由后勤处清洁工打扫;寝室内的卫生由宿舍成员打扫,垃圾统一丢弃在垃圾桶里。
(二)公共卫生要求保持地面干净,无尘垢、无垃圾、无痰迹、无死角;楼梯扶手、墙壁干净,垃圾进垃圾箱。
(三)不得向门外、窗外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和乱倒剩饭剩菜、脏水等。严禁高空抛物。
(四)严禁随地吐痰,禁止在楼道内和洗漱间大小便。
(五)禁止在楼内乱写乱画、乱踏、乱刻、乱张贴、乱拉电线。不得在楼内、寝室内打球;不得将室内的任何物品摆放在公共走廊上;不得在楼道、楼梯内存放自行车及其他杂物,保持走廊畅通。
(六)禁止在宿舍内豢养宠物,一经发现,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相关工作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七)不得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一经发现,根据《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相关工作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八)不得将废弃物投入下水道,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经确认人为造成下水道堵塞,视堵塞程度交纳疏通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堵塞,免费疏通。
(九)清洁工具由学校统一配置,请妥善保管。
(十)学生宿舍房间卫生、内务管理实行定期评比。
六、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程序
对在宿舍违纪学生的处理,由宿管科提出处分意见并附有关材料,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生处行文。